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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經初步審定,我單位擬對申請人姜勇因繼承被繼承人姜喜貴生前房屋產權的全部份額遺產進行公告:
被繼承人姜喜貴和李俊英是原配夫妻, 共生育一名子女,姜勇。姜喜貴于2013年6月12日因病死亡,姜喜貴去世后李俊英未再婚。兩人共同共有一套房產,房屋坐落于:北街46,幢號:43,房號:24,建筑面積:42.00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房權證東字第044653號,此房屋回遷至北街47,幢號:10,房號:43,建筑面積65.83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房權證東字第069227號。
姜喜貴的父母先于其死亡, 姜喜貴無繼父母、養父母;無繼子女、養子女;無非婚生子女。姜喜貴生前沒有設定遺囑,未與他人簽訂撫養協議,亦未以任何形式處分該房產。
現李俊英自愿棄權姜喜貴的上述房屋繼承權。
綜上姜喜貴生前該房屋產權遺產的全部份額由姜勇一人繼承,上述房屋由姜勇和李俊英按份共有。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1.8.6.5的規定,現予以公告。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機構。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我機構將予以繼承轉移登記。
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東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東豐縣政務大廳一樓)
聯系方式:6208007 聯系人:劉力
公告單位:東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2年1月11日